如何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过滤”?

2020-09-30 15:52   来源: 互联网

最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意见,如何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如何不断加强对"服装放行管理"的质量监督管理?教育部学位管理司和研究生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对有关情况作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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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一


问:发表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要严格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采取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等一系列措施,监督和指导学位授予单位不断改进质量保证制度,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上看,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主动性在不断提高,相关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是近年来仍有一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关于研究生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负面新闻。这些个案问题暴露出的,很多是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条件建设滞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导师责任不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较薄弱、学术道德教育不到位等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此次印发《意见》就是要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从进一步规范管理入手,强化底线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意见》是对已有质量保障制度的细化、深化和可操作化。


问答二


问:不久前,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系主任提出要敢于阻止不合格的学生毕业,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是什么?


答: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归根到底要体现在每个研究生的严格自律和自我完善上,有赖于每个学位授予单位的严格把关。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因此,《意见》将学位授予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求根据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补充和强化相关制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全过程质量管理,落实各环节责任,特别是要将质量关口前移,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同时,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李德树的职责,管理部门要把监督落实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坚决为学位"挤水分",防止"走马观花"和"做虚功


问答三


问:质量管理文件中提到的关键词之一是"全过程",如何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管理?


答:根据教育规律,研究生培养由多个环节组成,薄弱环节往往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难点和难点,意见强调学位授予单位应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


第一,严格控制一级招生考试,落实招生主体的职责,进一步提高自我命题工作的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


第二,加强质量标准,根据不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参照相关文件的统一要求,根据单位的定位和特点,完善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以及学位论文的规范、评价规则和验证方法。


三是严格实行学位授予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把握论文开卷、中期评估、评价、防御、学位评价等重点,细化过程和强化责任,实行公示答卷制度,尽量不拘泥于辩护的形式,做好关键环节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四是加强分阶段考核,推进质量检验大门,完善和实施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学籍年管理。


第五,以建立良好的导学关系为目标,以良好的师德作风为首要条件,选拔和聘用导师,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落到实处。


第六,完善导师和研究生处理决定的投诉处理机制和规则,建立合法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问答四


问:在"服装放行管理"中,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继续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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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健全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和检查督导机制,将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工作,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范围,将学位论文造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继续加强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查,质量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管手段,与学术纪律并行,对违反规定的"红线","零容忍"违反"底线"的行为,依法给予党纪党纪处分答:严格规范质量管理,责任主体在学位授予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后,需要做好事。对于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管理中问题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且在师德,学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学位授予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报,限期整改,严格控制招生计划,限制新增学位授权申请等措施.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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